🎉 #Gate Alpha 第三届积分狂欢节 & ES Launchpool# 聯合推廣任務上線!
本次活動總獎池:1,250 枚 ES
任務目標:推廣 Eclipse($ES)Launchpool 和 Alpha 第11期 $ES 專場
📄 詳情參考:
Launchpool 公告:https://www.gate.com/zh/announcements/article/46134
Alpha 第11期公告:https://www.gate.com/zh/announcements/article/46137
🧩【任務內容】
請圍繞 Launchpool 和 Alpha 第11期 活動進行內容創作,並曬出參與截圖。
📸【參與方式】
1️⃣ 帶上Tag #Gate Alpha 第三届积分狂欢节 & ES Launchpool# 發帖
2️⃣ 曬出以下任一截圖:
Launchpool 質押截圖(BTC / ETH / ES)
Alpha 交易頁面截圖(交易 ES)
3️⃣ 發布圖文內容,可參考以下方向(≥60字):
簡介 ES/Eclipse 項目亮點、代幣機制等基本信息
分享你對 ES 項目的觀點、前景判斷、挖礦體驗等
分析 Launchpool 挖礦 或 Alpha 積分玩法的策略和收益對比
🎁【獎勵說明】
評選內容質量最優的 10 位 Launchpool/Gate
比特幣搶劫案引發思考:司法如何界定加密資產的法律屬性
加密資產的法律保護:從一起比特幣搶劫案談起
近年來,隨着區塊鏈技術的快速發展,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加密貨幣逐漸進入公衆視野。這些數字資產雖然表現爲代碼和數據,但由於其具有價值、可轉讓性和獨佔性,本質上具備財產屬性。在中國,盡管相關政策禁止虛擬貨幣作爲法定貨幣流通使用和炒作,但司法實踐中已普遍將其視爲"特定虛擬商品"或"數據型財產"。
在刑事司法領域,涉及虛擬貨幣的案件呈上升趨勢,主要集中在詐騙、盜竊和計算機犯罪等類型。而直接使用暴力或脅迫手段獲取虛擬貨幣的"搶劫類案件"較爲罕見。2021年發生在江西宜春的一起比特幣搶劫案((2022)贛09刑終9號),因其特殊性和復雜性,成爲了司法實踐中的典型案例,爲加密資產在刑事案件中的定性和量刑提供了重要參考。
案情回顧:一場未遂的比特幣搶劫計劃
2021年5月,賴某因炒幣虧損,得知彭某持有至少5個比特幣(當時每個約值25.5萬元人民幣),萌生了搶劫的念頭。他在網上發帖尋找同夥,向某主動聯繫並加入計劃。兩人在宜春某酒店會面,制定了詳細的搶劫方案,準備至少召集4人實施犯罪。
賴某甚至在酒店附近撿來7根尼龍扎帶作爲作案工具,並不斷聯繫其他潛在同夥。然而,警方根據線索提前介入,於5月11日下午將兩人當場抓獲,犯罪計劃尚未開始實施就被終止。
一審法院認定兩人構成搶劫罪,分別判處賴某三年、向某一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二審法院則認爲本案屬搶劫預備階段,未造成實際財產損失,且對比特幣價值的認定存在爭議,因此改判賴某一年六個月,向某九個月,顯著縮短了刑期。
搶劫比特幣是否構成搶劫罪?
本案的一個核心爭議點是:搶劫比特幣是否構成《刑法》意義上的搶劫罪?法院的生效判決給出了肯定答案。
《刑法》中的搶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等手段搶奪公私財物的行爲。雖然比特幣本質上是一串加密數據,但它具備交換性、可轉讓性及現實市場價值,符合"廣義財物"的三大特徵:管理可能性、轉移可能性、價值性。
二審法院引用了2013年相關部門的規定,認爲比特幣屬於"特定的虛擬商品",雖不具備貨幣地位,但仍是應受法律保護的"數據型財產"。因此,搶劫比特幣的行爲與傳統搶劫現金或手機在本質上並無區別,其侵害對象仍爲他人財產利益。
本案中,雖然賴某等人尚未實施搶劫行爲,但已準備作案工具並制定詳細計劃,構成搶劫罪的預備犯。法院結合相關司法解釋,最終認定其行爲構成搶劫罪,但給予減輕處罰。
涉虛擬貨幣犯罪的量刑規則
在搶劫罪量刑中,除了考慮行爲方式,"搶劫數額"的大小也是關鍵因素。而對於加密資產的估值,則是司法實務中的一大難點。
一審法院以比特幣案發時的市場價格(約25.5萬元/枚)爲依據,認爲兩人意圖搶劫至少一枚幣,屬"數額特別巨大",從而從重判刑。但二審法院持不同觀點:
二審法院指出,對虛擬貨幣等加密資產的價值認定應遵循"損失填平"原則,以被害人實際損失爲核心依據,主要參考以下因素:
法院強調,盡管我國不承認比特幣的貨幣地位,但並未禁止私人持有與轉讓。因此,被害人對虛擬資產的持有是合法的,其損失應依法得到保護。
最終,二審法院決定不以搶劫"數額巨大"加重處罰,而是綜合考慮搶劫預備階段的危害性、手段和現實風險,對兩名被告人作出相對從輕的判決,體現了司法機關在處理新型財產犯罪案件時的理性與審慎態度。
結語:加密資產法律保護的未來展望
本案的裁判不僅爲涉虛擬貨幣搶劫案件提供了示範性指導,也明確傳達了一個信息: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已在中國刑法實務中得到廣泛認可。
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比特幣等加密資產雖不具備貨幣屬性,但其財產價值已得到確認。無論是通過詐騙、盜竊、非法控制計算機系統,還是敲詐勒索、暴力搶劫,只要行爲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實施侵害行爲,都將以財產類犯罪論處。
隨着數字經濟的深入發展,涉及加密資產的刑事案件將更加多樣化,司法機關將面臨更多新類型、新爭議的挑戰。未來法律應進一步明確虛擬貨幣的法律屬性、市場估值標準以及數據與財產的界限,建立更加統一、穩定的司法裁判規則。同時,相關領域的法律從業者也需要不斷提升專業知識,以更好地服務客戶。
可以預見,加密資產將越來越多地獲得法律的認可和保護,而任何侵犯其持有人合法權益的行爲,也將受到法律的嚴厲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