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阿聯酋、新加坡穩定幣監管框架對比:異同點深度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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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視角:歐盟、阿聯酋和新加坡穩定幣監管框架對比分析

近年來,隨着穩定幣在全球範圍內的快速發展,各國和地區紛紛出臺相關監管政策。本文將聚焦歐盟、阿聯酋和新加坡三地,對其穩定幣監管框架進行深入比較分析。

Web3 律師深度解讀:一文詳解歐盟、阿聯酋、新加坡三地穩定幣監管框架

一、歐盟

1. 監管進程與規範文件

歐盟於2023年6月正式發布《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案》(MiCA),旨在建立統一的加密資產監管框架。其中關於穩定幣發行的規則已於2024年6月30日生效。

2. 監管部門

歐洲銀行管理局(EBA)和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負責制定監管框架,並對重要穩定幣進行監管。各成員國主管當局也擁有部分監管權力。

3. 監管框架核心內容

a) 穩定幣定義

MiCA將穩定幣分爲兩類:

  • 電子貨幣代幣(EMT):僅參照一種官方貨幣來穩定價值的加密資產。
  • 資產參考代幣(ART):參照包括一種或多種官方貨幣的價值組合來穩定價值的加密資產。

算法穩定幣不屬於EMT或ART範疇,實際上被禁止。

b) 發行人準入門檻

ART發行人需獲得成員國主管當局授權或爲符合條件的信貸機構。MiCA對不同規模的ART採取分層監管:

  • 小規模ART(流通價值<500萬歐元或僅面向合格投資者):豁免發行人資質要求,但需起草白皮書並通知主管當局。
  • 中等規模ART(500萬-1億歐元):需滿足發行人資質要求,完成授權申請。
  • 大規模ART(>1億歐元):除滿足發行人資質要求外,還需承擔額外報告義務。

所有ART發行人需滿足最低自有資金要求。

c) 幣值穩定機制與儲備資產維持

ART發行人需:

  • 始終維持足夠儲備資產,覆蓋風險並滿足贖回需求
  • 將儲備資產與自身資產隔離,交由第三方托管
  • 投資儲備資產時須選擇低風險、高流動性的金融工具

d) 流通環節合規要求

  • ART持有人有權隨時贖回
  • 對ART最大流通量設限
  • 重要ART需承擔額外義務,如實施風險管理薪酬政策、流動性管理和壓力測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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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阿聯酋

1. 監管進程與規範文件

2024年6月,阿聯酋中央銀行發布《支付代幣服務條例》,明確穩定幣定義和監管框架。

2. 監管體系

採用"聯邦-酋長國"雙軌並行的監管體系:

  • 阿聯酋中央銀行負責聯邦層面監管
  • DIFC和ADGM兩個金融自由區擁有獨立法律體系和監管機構

3. 監管框架核心內容

a) 穩定幣定義

定義較爲寬泛:"一種旨在通過參考法定貨幣或以相同貨幣計價的另一種穩定幣的價值來維持穩定價值的虛擬資產。"

b) 發行人準入門檻

申請人需:

  • 在阿聯酋註冊成立的公司法人
  • 獲得中央銀行許可或註冊
  • 滿足初始資本要求
  • 提供必要信息和文件

c) 幣值穩定機制與儲備資產維持

  • 建立系統保護和管理儲備資產
  • 將儲備資產以現金形式存放於獨立托管帳戶
  • 儲備資產價值不低於流通中穩定幣法定貨幣面值總額
  • 聘請獨立第三方進行月度審計

d) 流通環節合規要求

  • 禁止支付與持有時間相關的利息或福利
  • 持有人可隨時贖回穩定幣
  • 遵守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規定
  • 保護用戶個人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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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加坡

1. 監管進程與規範文件

  • 2019年12月:《支付服務法》明確支付服務提供者相關規範
  • 2023年8月:正式發布《穩定幣監管框架》,適用於與新元或G10貨幣掛鉤的單幣種穩定幣

2. 監管部門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負責監管

3. 監管框架核心內容

a) 穩定幣定義

《穩定幣監管框架》僅規範在新加坡發行且與新加坡元或G10貨幣掛鉤的單幣種穩定幣。

b) 發行人準入門檻

申請MAS許可需滿足:

  • 基本資本要求:不少於年度運營費用50%或100萬新元
  • 業務限制要求:不得從事交易、資管等其他業務
  • 償付能力要求:流動性資產滿足正常提現需求或高於年度運營費用50%

c) 幣值穩定機制與儲備資產維持

  • 儲備資產僅限現金、現金等價物、短期高評級債券
  • 成立基金並開設隔離帳戶,分離自有資金和儲備資產
  • 儲備資產每日市值須高於穩定幣流通規模

d) 流通環節合規要求

穩定幣發行人需在5個工作日內按票面價值贖回持有人的穩定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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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通過對比分析可以看出,歐盟、阿聯酋和新加坡在穩定幣監管框架上既有共性,也存在差異:

  1. 共性:三地均高度重視穩定幣監管,建立了相對完善的監管框架,涵蓋發行人準入、儲備資產管理、流通環節合規等方面。

  2. 差異:

    • 監管制度:歐盟採用統一框架,阿聯酋採用雙軌制,新加坡則由單一監管機構負責。
    • 穩定幣定義:歐盟細分爲EMT和ART,阿聯酋定義較寬泛,新加坡僅限單幣種穩定幣。
    • 監管力度:歐盟對不同規模穩定幣採取分層監管,新加坡對儲備資產限制最爲嚴格,阿聯酋相對靈活。

總的來說,這三地的穩定幣監管框架都體現了對金融穩定和投資者保護的重視,同時也反映了各自金融環境和監管理念的差異。隨着穩定幣市場的持續發展,未來各地監管框架可能會進一步完善和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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